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部令第37号,2015年12月10日)第十条公众参与规定,参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相关要求,本次环境影响后评价需要进行环境影响公示,公众参与遵循依法、有序、公开、便利的原则。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VyEnVDDFB7Ni11YAmemw (提取码simi)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以信函、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和途径,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评单位联系以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建设单位: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工 15203455606 邮 箱:825093212@qq.com
环评单位:山西华瑞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工 0351-6195357 邮 箱:sxhrxhb@163.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包括:常村、北渔泽、南渔泽、南浒庄、吴家庄等项目周围的村庄、群众及关心项目建设的单位、组织、社会各阶层人士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exuDTM3lN8wunRROnnGww (提取码u3k2)
或者可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首页——政策文件——部文件——公告页面:(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公布之后将您的宝贵意见以信函、邮件等方式或者其它途径交回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或环评单位,感谢您对环保事业的大力支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