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潞安化工常村煤矿党委在对照集团第一轮巡察共性问题开展自查检视过程中,通过“与扎牢制度笼子相结合、与深化巡察整改相结合、与党委日常监管相结合”的“三结合”方式,推动了矿井的持续化改善、制度化建设,切实起到了巡察助推安全生产中心工作高效发展的“推进器”作用。
与扎牢制度笼子相结合,推动制度建设精细化、精准化。为高标准完成自查问题的整改,该矿坚持将制度建设与巡察整改同步推进,既要完成“当下改”的规定动作,还要推动问题彻底根治的“长久立”制度;既要建立宏观指导层面上的“一级制度”,还要着力在操作性、细节性满满的“二三级制度”上做文章,确保堵塞制度漏洞,真正将制度打造成规范工作的“说明书”。
与深化巡察整改相结合,推动整改引向深入、持续改善。该矿在推动本次自查整改过程中发现,很多自查问题与集团巡察反馈问题类型相似,为此,该矿积极将自查问题与巡察整改相结合一体推进、深化推进,利用“自查”“他查”两个维度,多措并举补短板,内外兼修促提升,推动了巡察整改引向深入、持续改善。
与党委日常监管相结合,推动巡察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融合。秉持着“整改问题本身是‘治标’,真正促进安全生产中心工作是‘治本’”的原则,该矿党委始终坚持向问题整改要成绩、要效果,通过完成共性及个性问题的整改,真正将工作中的问题、转型过程中的一些堵点难点查摆整改,不断推动问题改出效果、改出利润,从而更好地推动安全生产中心工作的平稳有序发展、推动企业效益再上新台阶。
文:韩晓玲 郭瑾
编辑:李爽
策划:李纪革 李银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