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提醒教育、切实抓好岁末年初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近日,潞安化工集团常村煤矿进一步规范了党支部书记一般性廉政教育谈话工作内容,通过紧抓“三必谈”,引导和规范支部书记针对谈话对象开展更具针对性、实际性和可操作性的一般性廉政教育谈话,充分发挥出支部书记在基层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本着“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工作理念,该矿要求党支部书记在对党员或人、财、物等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谈话时,必须紧密结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形势、契合本单位政治生态、结合谈话对象的岗位职责开展一般性廉政教育谈话,同时坚持“三必谈”原则:
一是关键时间节点必谈。党支部书记要在临近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以及职工操办婚丧嫁娶等时段,重点围绕节俭过节、廉洁自律、依规务实办事等方面进行谈话。
二是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党支部书记要在发现具体问题、接到职工举报等情况时,重点围绕如何恪守公平公正、遵规守法等问题进行谈话。
三是开展重大事项必谈。党支部书记要在单位逢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设备采购等事项实施前,重点围绕如何杜绝以权谋私、暗箱操作,如何做到程序合法规范、手续完备、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全程痕迹化管理等方面进行谈话。
文:韩晓玲 郭瑾
编辑:李爽